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信息公告表 |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20)146 | 工程编号 | 4405***********101 |
工程名称 | 金砂中路(大华路—金环路)改造项目监理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2019]107号 |
招标人 | 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住建局12楼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联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中山路136号信业大厦201 |
设计单位 |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 |
联系人 | 陈工、朱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566363、0754-88562658 |
工程地点 | 金砂中路(大华路-金环路) |
建设规模 | 项目实施对金砂中路部分路段进行升级改造,西起大华路,东至金环路交叉口,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2.8km,设计车速50km/h。主要建设内容:对金樟立交桥桥体进行维修加固和加铺陶瓷骨料罩面,并优化桥下交通组织;拆除金砂中路道路两侧的机非分隔带,在道路中央设置4米宽中央分隔带(预留作为轨道交通通道),优化车行道设置,道路总宽不变,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按照雨污分流形式进行排水改造;配套交通、监控、照明、绿化等工程。项目预算总投资198111678.10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163734997.94元,监理费2438420.93元。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市财政资金100%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投标企业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 五、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六、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原件、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一式二份准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委托代理人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同一个人。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