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创美洗涤中心违法行为查封扣押公告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深圳市龙华区创美洗涤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云峰路26-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唐强
因你(你单位)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进行毛巾洗涤产生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下水道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你单位自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予以查封.存放于你公司。
在此期间,你(你单位)不得擅自解封、使用、隐匿、转移、变卖、毁损。
如你(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或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人员(签名及执法编号):李秋良002385、张俊012822
电话:29536303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504号二楼大浪环保所
深圳市龙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