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进园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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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信息公告表
公告编号 | 汕潮南公资交建202****30014 | 工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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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潮南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进园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潮南发改[2020]65号、汕潮南发改[2021]9号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南纺织工业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汕头市潮南区产业园内(园区经一路延伸连接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26号409房 |
初步设计单位 | 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广州市恒津路桥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吴先生、郑工 | 联系电话 | 0754-86593829、0754-86330850 |
工程地点 | 位于印染中心纬十二路,路线自北往南延伸,接和惠公路 |
建设规模 | 主要建设进园一路和进园二路,其中进园一路(纬十二路~和惠公路)全长约2930米,路面宽度20m,起点位于印染中心纬十二路,路线自北往南延伸,接和惠公路,改造内容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进园二路(经五路~和惠公路)全长约3137米,路基及路面宽度分别按8米、7米控制,起点位于印染中心经五路,平交井田公路,路线自东往酉延伸,经陇田镇南埔、北洋、溪尾、石坑等村居,至和惠公路顺接陈沙大道,建设内容:全线新建中桥1座,涵洞23道,桥涵与路基同宽;全线配套完善路基护墙、路灯及交安设施等。概算总投资为10402.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260.33万元,其他费用1***7.02万元(其中工程监理费185.89万元),预备费495.37万元。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上级补助及区财政统筹解决 |
招标内容 | 按现行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对项目前期工作、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期、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等全过程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图纸为准)提供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投入监理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模块,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玉峡南路区党政办公用房附楼1幢二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 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正本” 或“副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拟派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投标须知第 4.1.1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又或者不按规定位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了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是有效的 投标人。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溪路区党政综合办公大楼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7909156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7797484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7797414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年6月3日 |
日 程 安 排 表
提交答疑截止时间 | 2021年6月8日 17:00 |
答疑公布时间 | 2021年6月9日 17:00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2021年6月24日 9:30 -- 10:30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6月24日 10:30 |
开标评标时间 | 2021年6月24日 10:30 |
备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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