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2个镇村被评为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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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我市42个镇村被市创宜办授予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称号。其中,金平区广厦街道金禧社区等8个社区被授予“2010年汕头市宜居社区”称号;龙湖区外砂镇被授予“2011年汕头市宜居城镇”称号;龙湖区外砂镇凤美村等9个村庄被授予“2011年汕头市宜居村庄”称号;金平区东墩街道桃园社区等24个社区被授予“2011年汕头市宜居社区”称号。
我市宜居考核从舒适性、健康性、方便性、安全性等4个方面进行,评选实行层级申报制,经各区县择优推荐,市创宜办预审,专家实地考察,报市创宜领导小组审核后,经市政府同意,对生态环境和谐优美、配套设施齐全便捷、保障体系完善安全、服务水平综合到位、文明程度良好认同的城镇、村庄、社区,授予市级宜居称号。
(记者魏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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