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19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工作,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一是通过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区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以及调查问卷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二是由我局政策法制科及法律顾问严格按照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三是严格执行“集体讨论”的原则,规范性文件须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后才作出决定。四是及时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内容,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依法履职情况
1、促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在部门官网上增设“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促进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化。二是认真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回复”。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2宗,我局在公开过程中均与申请人充分沟通,充分保障了申请人权益。
2、完善政府合同法制审查,强化政府合同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深圳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政府合同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全年共审核各类合同69份。一是在审查合同共性的同时,注重审查合同在标的物、验收标准、支付方式等个性方面的法制审查。二是安排专人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统一管理,强化政府合同的管理。
(三)依法决策情况
1、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前置程序进行决策
我局在承办报区政府作出决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过程中,一是多种形式开展听取公众意见工作,通过局部门官网、区政务服务大厅的电子显示屏等途径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做到决策信息完善、渠道畅通,有效接受公众反馈意见。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囊团作用,由我局法律顾问就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同时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为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2、落实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
根据我区行政决策工作制度的要求,我局针对城市更新领域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年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开展法律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工作,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事实依据。
3、组织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
《龙岗区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城市更新项目内及周边公共设施管理规定》施行已满一年,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各项要求,保障相关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我局专门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实施后的评估工作,为下一步文件修订提供依据,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及科学性。
(四)行政执法情况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制定了《龙岗区城市更新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并依法将我局的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清单在我局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开,进一步增强了行政的透明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龙岗区城市更新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规定了行政执法行为的记录方式、内容及要求,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了《龙岗区城市更新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制度的形式要求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须经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并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在我局部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2、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一是建立《龙岗区城市更新局案卷评查制度》,为我局的案卷评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根据区司法局的有关要求开展内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三是按照我区的统一部署参加2019年度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五)依法接受监督情况
1、加强内部监督
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对各科室工作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处理并回复各种来函、来电和来访,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
2、重视外部监督
一是在我局官方网站首页公布投诉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监督方式,并定期对我局对外公开的联系方式进行随机抽查,以确保投诉渠道畅通。二是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由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答辩。2019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共有1宗,尚无生效判决,均有负责人出庭应诉。
(六)依法行政保障
1、按照我局“三定方案”设立政策法制科,足额配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确保法制人员与我局法制工作任务相适应。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先审查机制。一是按要求聘请法律顾问。二是制定《龙岗区城市更新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以规范我局法律顾问的管理,逐步实现城市更新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基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七)普法教育情况
1、开设《微学法》微信专栏
通过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通用法律、专业法规解读以及典型案例分析、开展业务知识问答等形式,增强我局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提高全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目前已累计推出131期。
2、打造城市更新政策大讲堂
我局定期邀请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美学、法律等方面的行业专家、学者莅临我局开展城市更新政策大讲堂活动,通过课堂授课及现场问答形式,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兴趣,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打造一支法制化、规范化的城市更新队伍,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基础。目前,已开展城市更新政策大讲堂25期。
3、坚持送法进基层活动
制定《龙岗区城市更新局普法宣传暨城市更新政策宣讲“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工作方案》,由局领导挂帅,各科室业务骨干组成政策宣讲团,深入街道、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以讲座、座谈会、互动交流、赠送法规汇编、发放手册等形式为社区居民和城市更新企业宣讲城市更新相关政策法规,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营造人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目前已开展城市更新政策宣讲“进街道、进社区、进企业”活动14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各项要求,继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推进和完善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大全面梳理相关政策文件的力度,加强管理我局的规范性文件。结合城市更新的工作实际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效果评估结果,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文件,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从政策角度解决普遍性问题,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二是全面推行全过程记录,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的透明化、规范化和合法化。
(三)强化民主科学决策程序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等程序,广泛吸收民智民意,促进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事前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及实施后评估制度。
(四)继续推进普法工作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媒体开辟法制宣传栏、专题、专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联系人:洪翠蔓,联系电话:28948824)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