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田杨美村华伦电子厂东侧边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坂田街道坂田杨美村华伦电子厂东侧,边坡长约100米、高15至22米、坡度40至70度,对边坡进行锚杆(索)、格构梁加固。工程内容包括:锚杆工程、锚索工程、格构梁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根据深龙发改〔2009〕344号文,该工程计划投资为342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坂田街道办,施工单位为汕头市达诚建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邦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工程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采用抽签方式定标,中标价为2 160 636.73元。工程于2009年7月20日开工,2010年5月14日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经深圳市永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坂田街道办审核,工程送审价为3 014 882.79元。经审计,审定工程造价为2 906 986.24元,核减107 896.55元,核减率为3.58%(详见后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坂田街道办共收到区财政局拨入本项目资金 1 94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107 896.55元。其主要原因是:1.多计锚索支护、混凝土面层工程量,核减73 926.09元;2.设计费按合同约定下浮10%,核减12 390元;3.监理费按合同约定以审定价为计费基数计算,核减7 931元;4.招标代理费因未编制标底,核减5 424.46元;5.变形监测费因错套收费标准,核减5 900元;6.建设单位管理费按实发生审定,核减2 325元。
(二)多付招标代理费5 400元。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审定价为12 700元,已支付给深圳市永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费18 100元,多付招标代理费5 400元。
(三)工程竣工决算没有及时送审。该工程于2010年5月经相关单位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在2012年4月才报送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不符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
六、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107 896.55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款107 896.55元应予以调减,以审定总造价2 906 986.24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多付工程招标代理费5 400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付给深圳市永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费5 400元,坂田街道办应及时予以追回。
(三)关于工程竣工决算没有及时送审的问题。在今后的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项目竣工完成之日起九十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