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鹤湖新居2021年保养维护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二次)
鹤湖新居为我区两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一,是客家人开发深圳地区的历史见证,为研究深圳历史、文化、民俗和建筑等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为做好鹤湖新居的保护工作,我局拟对其开展保养维护工程,现公开征选施工单位,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鹤湖新居2021年保养维护工程。
(二)项目内容
对鹤湖新居内围涉及屋面漏雨、屋面桁条板桷挑檐木严重槽朽、垂脊断裂、土坯砖墙土质酥松区域开展保养维护,不涉及格局复原、屋面形式复原等修缮性质的内容。
(三)工程地点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鹤湖新居。
(四)服务时间
自签约起2个月内竣工。
(五)工程费用
经实地勘察和初步测算,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9.95万元,最终结算以区造价站审核备案为准。
二、资质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应标单位应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信誉良好,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投标人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我单位亦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或分包、转包。
三、公告时间
2021年7月30日至8月5日。
四、受理时间
相关申办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5日下午6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综合投标单位的报价、综合实力、技术服务等方面进行评选,评标要素详见评分细则。请投标人综合评标要素进行投标。
六、申报材料
(一)报价表及明细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
1.资质证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情况介绍;
4.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的构成情况(需提供人员名单、项目经验、社保清单)
5.服务经验(需提供承接文物保护工程的合同复印件);
6.企业信用证明;
7.实施方案;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9.诚信承诺书。
以上材料一式5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材料袋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快递或直接送达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七、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联系方式:龙岗区文物保护管理中心,0755-28948258,徐***。
(二)投标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136室,收件人:罗***,电话28269804。
***:
1.评分细则
2.鹤湖新居保养维护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3.工程量清单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7月30日
相关***:
***1:评分细则.docx
***2:勘察设计方案.pdf
***3: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