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南山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单位的通知
南山区各相关用人单位:
为促进我区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根据《关于印发
一、奖励对象
(一)2014年度南山辖区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
(二) 2014年度南山辖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职工数排名前50的用人单位。
二、奖励标准
(一)2014年度南山辖区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名单参照《关于奖励2014年度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有关事项的通知》(深残就业通[2015]2号),每超1人奖励6000元,超比例不足1人的部分不予奖励。
(二)2014年度南山辖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职工数前50名的用人单位:名单参照2014年度就业年审审核数据,每安排1人奖励3000元,残疾职工数以计算数为准,小数点计算在内。
三、奖励方式
受奖励单位将受奖励申请资料,提交区残联审核后,区残联将奖金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银行账号。
受奖励单位获赠分散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单位称号和奖牌。
四、工作安排
相关用人单位填写《深圳市南山区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申请表》及《深圳市南山区用人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名册》,交区残联,区残联审核后,用人单位提交奖励资金收据(付款单位填:深圳市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用途:南山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单位奖励金),区残联将奖金拨付至用人单位银行账号。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