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龙岗街道全民健身活动月暨参加深圳市第38届市民长跑日活动的通知
各社区、街属各单位、驻街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着力推进我街道全民健身工作,在全街道范围内营造浓郁的全民健身氛围,展示我街道活力健康的城市形象,根据龙岗区文体旅游局相关文件的要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面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7—2020年)》及《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促进我街道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参加人员
各社区、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及辖区全体市民。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2017年龙岗街道全民健身活动月启动仪式暨参加深圳市第38届市民长跑日活动
结合参加深圳市第38届市民长跑日的活动要求,11月1日将组织全街道各单位、各有关社区干部职工参加长跑日活动,揭开全民健身活动月的序幕(见***1)。
(二)龙岗街道全民健身月系列活动
各社区、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健身、竞赛、表演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抓好组织,统筹实施。各社区、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社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好全民健身活动月活动的组织方案和实施计划,确保各项活动顺利推进、安全进行。
(二)抓好落实,全民健身。全民健身活动月活动应采取大型活动和小型活动相结合,以小型活动为主。各社区和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大型全民健身竞赛和活动;社区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经常性小型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
(三)抓好保障,设施惠民。全民健身活动月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优惠向社会开放。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体育设施,在不影响自身工作、生产、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应对社会开放,提高体育场地资源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市民的健身需求。
(四)抓好宣传,营造氛围。宣传、文体等相关单位要加大全民健身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社区、各单位在开展体育竞赛和活动的同时,注重做好全民健身活动宣传,主动协助群团工作部(宣传部)、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工作,激发群众体育热情。
***:2017年龙岗街道全民健身活动月启动仪式暨参加深圳市第38届市民长跑日活动方案.doc
龙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