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城更函2018166号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0182038号建议的答复
张艺等十五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推进老旧房屋改造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们提出的有关加快推动老旧房屋改造的建议非常好。积极推动我区老旧房屋改造,对于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完善城市用地功能,建设湾区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对于老旧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生活不便、土地利用低等问题,市、区政府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积极通过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等方式推动老旧城区环境提升,完善公共配套设施,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对于建筑质量较差、公共配套设施相对缺乏的城中村,依据相关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拆除重建”方式。
1、一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先后出台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深圳市的城市更新项目提供了政策支撑。
2、抓住市“强区放权”契机,用好市下放的城市更新事权,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导向的连片城市有机更新。通过强力实施城市更新,加快淘汰低端工业区、老旧房屋、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等新陈代谢,加快城市功能完善和产业结构调整,以更新拓空间、强配套、促转型、惠民生。
3、截至目前,我区已有125个(其中6个正在公示)城市更新单元列入计划,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共计866公顷。目前,有部分项目已经建成,其他项目进展较为顺利。
(二)对使用年限较久、房屋质量较差、建筑安全隐患较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齐全等亟需改善居住条件的成片旧住宅区,符合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应优先按照棚户区政策实施改造。
1、棚户区改造是对老旧住宅进行改造的路径之一。《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棚户区改造以公共利益为目的,主要通过拆旧建新的方式,由各区政府主导,以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其他企业可以参与;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或不超过建筑面积1:1.2的比例,确定辖区内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产权调换标准。
2、我区在去年已开展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宝安区38区新乐花园、39区海乐花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一路和翻身路交汇处两侧,是1994年建成的住宅区。两个小区共有多层建筑31栋,合计960户,占地总面积约38700.2㎡,建筑面积约85520.41㎡,是我区第一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3、目前,我区正在编制《宝安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1+6)文件,指导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区委区政府安排,各街道开展摸底计划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工作,力争今年在各街道至少开展一个棚户区改造试点项目。同时,由区住建局牵头,大力推进研究旧屋村棚户区改造路径,力争今年启动一个旧屋村棚改试点项目。
(三)对房屋质量较好,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成片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可通过综合整治等方式解决生活不便等问题。
1、按照市、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区在三年内将完成432城中村的综合治理,其中2018年前完成194个城中村综合治理。这些城中村整治完成后,将有效提升交通通行能力,完善市政、消防、园林绿化、停车等设施,提搞城中村生活水平。
2、既有老旧住宅在满足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前提下,可以申请在建设用地红线内加装电梯。市规划国土委曾于2013年12月印发了《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目前该实施意见已失效。为推进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市规划国土委已拟定《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管理规定(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报市法制办审查。该《管理规定》总体上延续了《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政策思路,保留了大部分政策条文内容,完善了规划管理方面的规定,重点就加装电梯工程的规划报建程序、申报条件和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规范管理要求,如放宽加装电梯工程业主协商范围的要求、明确了可加装电梯的住宅类型、明确了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了主体权利和义务、提出了协商救济机制、细化了公示意见处理工作、简化了行政审批手续等。待市法制办审查通过后市规划国土委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发布实行。如既有住宅经鉴定属于危房,不适用相关规定,暂无法办理加装电梯事宜。
3、老旧住宅可申请新建机械式停车库,缓解停车位不足的矛盾。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强停车设施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机械式停车设施项目按特种设备类报建的,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环评、施工等许可手续,但须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等规定办理手续。如按照建筑物报建,在立项、用地、建设、经营等审批流程上进行联合审查、联合验收。
(四)如部分老旧房屋不符合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等现行政策,且经鉴定为危房,也可按照《深圳市危房拆除重建规划管理规定》,由产权单位或个人申请拆除,按原建设规模和用途进行恢复性重建。相关方案须符合建筑设计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三、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继续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现状、规划、意愿情况,多渠道、有步骤,科学合理推进老旧房屋改造工作,完善公共配套设施,加强城市设计,打造湾区核心。
感谢您对老旧房屋改造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欢迎您继续对老旧房屋改造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袁浩明
联系电话:29993263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局
2018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