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深圳壹方口腔门诊部变更执业地址牙椅数和诊疗科目的批复
深圳壹方口腔门诊部:
你机构提交的变更深圳壹方口腔门诊部执业地址、牙椅数(增设3张)和诊疗科目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壹方口腔门诊部的执业地址由“宝安区新安街道48区金成名苑一栋105(裕安一路3995、3997、3999)”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华社区宝安大道2072号金成名苑104-1、105”。
二、同意深圳壹方口腔门诊部的牙椅数增设3张,现核定牙椅数为8张。
三、同意深圳壹方口腔门诊部的诊疗科目增设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现核定诊疗科目为口腔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四、要求该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五、请你机构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局换领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