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方中心公交场站标准化建设工程(小型工程)
项 目 编 号:XX2019110803
项 目 名 称:壹方中心公交场站标准化建设工程
工 程 编 号:XX201****803001
工 程 名 称:壹方中心公交场站标准化建设工程(小型工程)
工 程 类 型:施工
工程专业类型:施工类建筑工程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工 程 地 址:座落于宝安壹方中心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经办人:文毅斌;办公电话:136****1468
计划总投资:236.835182万元;已备案招标控制价:236.835182万元;安全文明措施费:3.217098万元;暂估价:21.569***2万元;
资金来源:国有:40.00%;其他:60.00%;
中标价:213.976360万元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9年11月21日 至 2020年01月21日
招标公告起始时间:2019年11月14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14日 18:00
招标内容:壹方中心公交场站标准化建设工程,详见图纸和造价成果文件。
工程概况:计划总投资236.835182万元,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工程范围包括:沥青地面、交通标线、护栏、绿化工程、装饰工程、其他工程等。
其他:本次招标下浮率10.78%,履约保证金10.5万元。发包人招标时发布的预算书(招标控制价)中所列的项目名称及工程量不应被理解为是对承包人工作内容的全部定义,也不能作为承包人应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承包人投标过程中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和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等开标前的文件,并对照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数量差额与缺项,承包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检查,并可要求发包人以补遗或答疑的形式予以更正。若承包人未在招标过程中对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数量存在差额与缺项提出质疑或更正,则承包人不能再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额与缺项为由提出增加费用,但如在施工中工程量比工程量清单减少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承包人必须按设计图纸全部内容进行施工并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因发包人及设计人原因发生工程变更除外)。发包人可根据本工程的需要增、减工程内容。当工程内容有所增减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增、减工程内容的中标单价均不作调整。
本工程采用宝安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包商预选库组别要求:施工类建筑工程
定标办法:招标人在宝安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施工类建筑工程】随机抽取中标人
抽签定标时间:2019年11月15日 15:30
抽签定标地点:三号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