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推进公安系统公务机票购买规范化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从2015年12月18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出差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公务机票。主办会计在审核公安系统差旅单据中发现,有部分公务机票仍未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执行效果不太理想,主要原因有两种:一是各派出所办公地点分散导致文件未能及时下发到位;二是由于转发文件中未明确具体操作流程,执行起来遇到诸多问题,而民警工作繁重,出差任务又紧急,导致一部分出差人员在操作不成功后不得不按原来方式购买机票。
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公安驻点科长和负责审核差旅单据的主办会计一起深入学习相关文件,整理出购买公务机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并向执行较好的派出所请教经验心得,亲自打电话体验购票流程,以解答出差人员购票时遇到的各种问题。最后,通过公安内部OA系统下发文件,以及召开相关会议将购买公务机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传达到位。
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截至4月底,在差旅费报销时,有95%以上的公务机票已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政府采购,执行效果明显,同时也得到了核算单位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