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沙河街道关于开展新堂花园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2年1月5日发布的《沙河五村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的公告》,现将新堂花园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堂花园房屋所占土地属于深圳市白石洲实业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白石洲股份公司”),房屋没有用地报批、规划报建手续,属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按规定应当纳入沙河五村城市更新项目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权利人核实工作范围。
二、新堂花园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应以理清经济利益关系为原则,利益关系人包括土地权益人白石洲股份公司和房屋权益人。
三、核实工作期限为半年,申请核实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12日。
四、对于在本通知发出之日前已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新堂花园物业,视为已理清经济利益关系,可将搬迁补偿协议记载的被搬迁人作为物业权利人上报。
五、对于在本公告发出之日前未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新堂花园物业,应在2022年2月12日前向白石洲股份公司提交物业权利人核实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六、新堂花园权属关系人应严格按照《通知》及《工作流程》申报物业权利人信息并核实,存在争议的房屋如被他人申报登记,将对权利人的信息核查、搬迁补偿等产生不利影响。
七、严格禁止沙河五村城市更新项目内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城中村私宅)交易行为。
八、申请地址:
新塘村(新堂花园):香山西街新堂花园B栋101
联系电话:2***09986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