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火灾防控排查整治力度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大火灾防控力度,根据《关于清远“2.17”火灾事故的紧急通报》(粤消安办〔2018〕4号)文件精神,确保小区人身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开展经常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火灾高风险场所,“不放心”地点、人员活动量大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违规住人处要立即搬离,木质阁楼一律拆除,易燃物及有爆炸危险的垃圾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空。
二、组织人员对小区消防设施、消防救生器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损坏的设施和器具要及时维护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对缺少的要立刻补齐,消防通道、逃生通道确保24小时畅通,逃生路线标识清晰、指示灯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醒目位置设置防火安全标识,严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杜绝清远火灾类似事件发生,利用多种手段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自救常识,引导业主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动员业主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堆积的可燃物,从根本上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