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高栏港区海洋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配套码头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珠海港高栏港区海洋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承担了《珠海港高栏港区海洋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配套码头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在《珠海港高栏港区海洋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配套码头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称“报告书”)报送相关主管部门评审之前,应编写报告书公示简本,向公众公布,待广泛征集公众意见之后报海洋主管部门审批。现对报告书简本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珠海港高栏港区海洋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配套码头工程
建设单位: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港高栏港区黄茅海作业区、装备北区三虎大道西侧附近海域。
工程总投资:约0.89亿元。
工程规模:拟建设6500 吨海缆敷设船专用泊位1个,引桥1座。码头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码头长度为 172m,宽度为 16m,建成后的年吞吐量约为4.5万吨。主要用于各种规模海底光缆、光电复合缆、海底电缆等产品出运。本工程的码头港池、回旋水域需疏浚,疏浚总量为261.03万立方米。码头工程施工期为8个月。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
1、对海洋水文动力环境的影响
由于工程后码头高桩区域和疏浚区域水深的变化,小范围内改变了项目所在海域的流态,码头高桩区域和疏浚区域的涨急、落急流速都减小,最大减小幅度为28cm/s,位于高桩区和港池疏浚区的近岸侧。在港池疏浚区的南、北两侧,流速略有增大,涨急、落急流速最大增幅在18cm/s左右。从流速改变的影响范围看,本项目的实施对该海域流态的影响范围局限在码头前沿垂直岸线600m范围内,远离该影响范围的海域工程前后潮流方向与大小几乎没有变化。本工程对所在海域的潮流场影响是局部的和轻微的。
2、对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的影响
由于码头港池、回旋水域和进港航道开挖后改变了局部区域的地形环境,从而使疏浚区域水流流态、流速产生相应的调整,开挖后的区域由于吸流作用,码头上、下游边滩、港池海域的流速将会降低,这意味着相应水体挟沙能力的降低,因而工程区域上下游将可能会有一定淤积。由于工程对滩槽岸线、流速、流态的影响范围仅局限于本工程区域附近,因而本工程对黄茅海海域整体的冲淤变化、海底地形地貌和岸线变化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3、对海水水质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的疏浚土将用于对后方陆域进行加高吹填。根据模拟结果,疏浚和溢流口产生的悬沙扩散,在枯水期全潮周期内,超Ⅰ、Ⅱ类水质(SS>10mg/L) 的平均包络面积为3.035km2,超Ⅲ类水质(SS>100mg/L) 的平均包络面积为0.023km2、超Ⅳ类水质(SS>150mg/L) 的平均包络面积为0.007km2。高浓度悬沙增量仅局限在疏浚源点附近很小的范围内。疏浚引起的大于10mg/L包络线向东南方向扩散的最大距离为2.33km,往西北方向扩散的最大距离为2.98km。本工程施工对所在海域水质的影响较小。
4、对海洋沉积物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对沉积物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疏浚和吹填作业产生的悬浮物沉降可能导致底质环境的改变。项目所在海域的沉积物质量状况较好,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来自本海域,所以,SS扩散和沉降后,沉积物的环境质量不会产生质的变化,仍将基本保持现有水平。本工程项目营运期的废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进入海洋环境,因此,对沉积环境质量不会产生影响。
5、对海洋生态环境(包括渔业资源)的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量为: 浮游植物13.37×1012 cells、浮游动物4741.4kg、游泳生物(鱼类成体)106.3kg;底栖生物:疏浚活动和码头高桩占用海域造成的损失量分别为894.13kg和0.74kg(合计894.87 kg);鱼卵1334.2×104粒、仔稚鱼273.56×104尾。建设单位将对本工程导致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进行补偿,或采取增殖放流等生态补偿措施,以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
6、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项目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主要来自于疏浚和吹填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SS增值超过10mg/L的最大扩散面积为3.035km2,疏浚施工会对项目所在的“外伶仃岛-大襟岛海域幼鱼幼虾保护区”、“黄茅海经济鱼类繁育场保护区”的海水水质产生轻微、短期的影响,当疏浚工程结束后,海洋生态环境会逐步恢复,还可通过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和恢复渔业资源。
7、污染事故风险
本项目的风险事故主要是施工船舶发生碰撞导致溢油事故的发生,在遵守船舶安全操作的前提下,事故发生的概率很低,在采取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对策措施,配置配备必需的应急反应设施设备后,本项目海上污染风险事故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水工作业应预先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安排好施工位置和进度,开工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控制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污水及船舶垃圾,不得排放到海域。
2、疏浚物吹填应在吹填区围堰建好后才能进行。
3、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海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4、营运期码头区实行雨污分流,初期含污雨水经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5、建议本项目导致的海洋生物损失补偿费用应用于人工放流,进行生态补偿和生态恢复。
四、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建设与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 (2011-2020年)》,项目所在海域的海洋功能区划为“高栏港口航运区”,本项目建设用海完全符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对“高栏港口航运区”的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珠海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年)》、《珠海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珠海市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珠海港总体规划(2010年修订)》。
2、评价总体结论
珠海港高栏港区海洋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配套码头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需要,项目选址及用海符合《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 (2011-2020年)》、《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珠海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年)》、《珠海港总体规划(2010年修订)》,与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目前评价海域内的水质环境质量一般,沉积物、海洋生态环境质量较好。综合报告书的综合分析评价后,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难免会对海洋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经过本报告书详细分析后认为,在采取相应的海洋环境保护措施后,其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如建设单位能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海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从海洋环境保护可行性角度衡量,项目选址与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官方网站(http://www.zhdz.gov.cn)查阅本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也可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直接联系获取本项目的海洋环评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等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海洋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目前项目周边海域的环境状况?主要的海洋环境问题?(2)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3)从海洋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建设?如果不赞成,需说明具体理由。(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5)其它建议。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本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内容的意见看法。公众咨询时间期限为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咨询方式
建设单位: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新源大厦6楼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0756-6967101 传真:0756-6967101
E-mail:chenj6197@fiberhome.com
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20-89024516 传真:020-84451672
E-mail:769692707@qq.com
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