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关于开展盐田区农贸市场应急疫情防控补贴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盐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盐府[2020]4号,详见***1)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现组织开展涉及我局受理的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盐田区农贸市场应急疫情防控补贴项目
二、项目受理时间
2020年3月5日——2020年4月2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三、项目受理联系方式和受理地点
(一)联系方式:信用监管科,25251242,25251298。
(二)受理地点: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盐田区海景二路1013号)3楼311室。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办理程序: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请申报单位按照盐田区农贸市场应急疫情防控补贴项目申报指南(***2)准备申报材料)—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核准项目并形成资金扶持初步方案—按程序向区政府报批—发布拨款通知—申报单位在收到拨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拨付申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拨付资金。
(二)不予受理及资助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将不得获得资助:1.如申报单位违反防疫规定或不落实防疫责任,不得享受优惠政策,已享受优惠政策的收回相关补贴资金,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2.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区政府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区政府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及时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举报。
特此通知。
***:1.《盐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盐府[2020]4号)
2.盐田区农贸市场应急疫情防控补贴项目申报指南
3.《盐田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项目申请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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