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香洲区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人大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人大法律监督工作水平,更好地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建设,现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香洲区人大常委会外聘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数及聘期
法律顾问1名,每期聘期1年。
二、受聘条件
拟聘请法律顾问应为珠海市2020-2022年法律服务协议采购律师事务所协议律师,且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从事律师职业5年以上的本市执业律师,擅长宪法、行政法、财政金融等领域业务,且专业能力突出;
(三)有相当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以2020年12月31日为期限计算年龄)。
(四)本人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熟悉政府法律事务和社情民意;
(六)有较充裕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七)没有同时在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担任法律顾问。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一)按照常委会的要求承办有关法律事务,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特定的视察、调研等工作,并提出书面意见或报告;
(二)为常委会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决定、决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常委会的需要,每年至少为常委会工作人员或人大代表开展一次法律讲座;
(四)为常委会实施执法检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并提出书面的法律意见;
(五)经双方协商一致,为常委会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2日止。(15天)
(二)报名方式
1.请***《香洲区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候选人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填写;
2.相关学历及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可同时提交;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材料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99号香洲区人大常委会623室,邮编:519000,区人大办收。联系人:郑柳坤,电话:0756-2516026;
4.如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名,请推荐单位负责填报《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相关报名材料及邮寄地址同上。
五、聘任及管理
区人大常委会将成立选聘领导小组负责选聘事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需要,在报名候选人中择优确定聘任名单。以珠海市香洲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名义,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与拟聘请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明确聘任法律顾问具体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每期聘期1年,期满后由本机关决定是否续聘。
六、法律顾问费用
法律顾问的顾问费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珠海市政府相关规定并根据我区人大工作实际,拟支付区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每人2万元。
***:香洲区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候选人报名表
(联系人:郑柳坤,电话及传真:251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