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协调指导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区属律师事务所及罗湖公证处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监督街道司法所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常识普及工作;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监督管理区属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3.负责监督管理罗湖公证机构,指导公证业务活动。
4.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区法律援助工作。
5.负责指导、监督区基层司法所的司法行政工作及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组织指导街道办事处安置帮教组织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开展帮教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上述人员的安置工作。
7.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管理社区矫正对象。
8.承担本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物资装备等管理工作。
9.负责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司法行政干警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职责。
10.负责组织开展依法治区工作。
11.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区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12.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户汇总录入机构为1户,包含独立核算机构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与上年一致。司法局内设6个科室(含法律援助处,参公),直属事业单位1家(罗湖公证处为经费自筹单位)。
二、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363.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36.1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7.82万元。支出总计2,363.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35.8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04万元。与2015年相比,本年收入增加73.16 万元,增长3.23%;本年支出增加57万元,增长2.5%; 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新增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街道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经费等。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2,336.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3.16 万元,增长3.23%。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335.8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2.94万元,增长3.22%。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其他收入0.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0.22万元,其他收入为银行利息收入。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2,335.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7万元,增长2.5%,其中基本支出715.1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0.61%,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8%;项目支出1,620.7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9.3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31%。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为2,33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335.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8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35.8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8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减少了132.55万元,下降了5.37%,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减少,主要在于根据省市机构改革的相关部署,区依法治区办及相关职数编制划归区委政法委,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支出相应减少。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33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4.63%。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715.11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合计的30.61%,其中:人员经费***5.1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9.95万元。项目支出1,620.77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合计的69.39%。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715.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3.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9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65万元。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共5.01万元,较上年减少7.25万元,下降了59.14%;整体减少原因为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例行勤俭节约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0人次。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额度由财政部门实行指标单列、规模总控和封闭管理,预算单位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1万元。主要包括:
(1)2016年新购置汽车0辆,总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5.01万元,年初预算8.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节约3.14万元。我单位完成车改后,单位公务车保有量2辆,公车费用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1.28万元,下降了20.35%。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支出0万元,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批次,来宾0人次。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共接待国(境)外来宾团组0批次,来访外宾0人次。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95万元,比 2015 年减少40.33万元,降低36.57%。主要原因是:2016 年降低了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3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6.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6.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2016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无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是2014-2016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我单位无2014-2016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说明。
(2)民生项目、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单位无民生项目、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情况说明。
4.部门需要说明的其他特殊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罗湖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支出功能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7)其他(类)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三)“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