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我国部分省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并出现人传人的情况。为切实做好我区工程建设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部署。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人员集中、人员流动性大、外来施工人员多的特点,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工地均设专项宣传栏,使每1个从业人员均能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措施,提高防护意识。
二、各工地要认真采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措施,尤其对施工人员集中的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要定点定时消毒、通风换气、保持卫生清洁。
三、各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各企业要有专人负责,各项目部也要有专人负责,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四、各工地春节期间和节后复工实行报告制度,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上报区安监站并通过复核后开工,不得私自开工。施工单位应配备防护用品并发放至每1个工人,同时设置测温设备,定时对返乡复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各工地项目部要密切关注本工地人员体温及身体状况,并及时向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我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六、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需听从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和安排,工地所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再开工。
七、各单位要把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避免疫情在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
特此通知。
福田区住房建设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