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香蜜湖街道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香办〔2009〕25号
关于印发《香蜜湖街道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工作站、机关各部门:
现将《香蜜湖街道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香蜜湖街道2009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田区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切实加强街道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福田区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2009年的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福田区纪委《贯彻落实
一、 组织领导
成立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王植凯(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练丽娟(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吴 琨(街道组织人事科科长 )
徐 建(街道安监科科长)
廖亚平(街道租赁所所长)
唐小平(街道计生科负责人)
沈洪霞(街道统计站站长)
林 艺(街道劳动保障所所长)
薛小红(街道文化站站长)
王巧霞(香岭社区工作站站长)
罗明春(香安社区工作站站长)
廖伟红(竹林社区工作站站长)
邓秀兰(竹园社区工作站站长)
杨志梅(农园社区工作站站长)
黄恩殿(东海社区工作站站长)
詹旭红(香梅社区工作站站长)
易洪刚(香蜜社区工作站站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负责全街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组织领导;对参评科、室、站、所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组建政风行风评议团;对民主评议情况汇总,报区纠风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练丽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 评议对象
根据区纠风办的统一安排,我街道2009年政风行风评议的对象为:
(一)机关各科、室、站、所,重点街道安监科,窗口部门,由工作站、辖区单位对各科、室、站、所和窗口部门进行评议。
(二)对文化站2008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回头查”。
(三)对窗口单位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评估,对工作站明察暗访、问卷调查。
三、评议内容及细则
依照《政风行风评议细则》,重点对落实政风行风责任制、受理举报投诉情况、社会满意度三个方面的8项评议指标进行综合评议。
四、评议组组成
区评议组负责政风行风评议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职责:对参评科、室、站、所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对科、室、站、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受理群众关于机关作风建设情况的举报投诉。
评议组:指导安监科、文化站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组 长:徐宁(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成 员:练丽娟(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吴 琨(街道纪工委委员、街道组宣科科长)
张 晨(司法所负责人、区特邀监察员)
王巧霞(市人大代表、工作站站长)
五、评议阶段划分
(一)准备阶段(6月底前)
根据《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总要求,在区评议组的指导下,制定本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并报区政府纠风办。
(二)自查阶段(6-7月)
开展政风行风自查自纠,逐个列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责任于7月底前分别报区政府纠风办和区评议组。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收集情况,并将有关问题向参评科、室、站、所进行反馈,限时整改。
(三)整改阶段(8—1O月)
各参评科、室、站、所根据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和评议组反馈的情况进行整改,于10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告街道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汇总后向区政府纠风办和区评议组提交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四)评议阶段(11月)
各参评科、室、站、所配合区、街道评议组进行政风行风测评,区政府纠风办将请专业调查机构开展政风行风满意度调查,区评议组依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细则》,进行测评,综合满意度调查和“民心桥”节目考评等方式对我单位进行评估。
(五)总结阶段(12月)
街道政风行风办完成全办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总结,报区政府纠风办。
六、评议结果及运用
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评议得分9 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对评议为不合格的科室站所,由街道监察室督查不合格的科室站所,限期整改,评议结果与绩效考评挂钩。
***:1、政风行风评议细则;
2、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民意测评问卷;
3、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社区工作站对机关测评问卷。
主题词: 政风行风 工作方案 通知
香蜜湖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09年6月19日印发
(共印:15份)
***1:
政风行风评议细则
测评 项目 | 序号 | 测评细项 | 权重 | 测评细则 | 测评方式 |
落实政风行风责任制情况 | 1 | 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 | 5 | 未成立部门纠风工作领导机构的扣3分; 未成立相关工作制度的扣2分 |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2 | 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工作责任 | 5 | 工作任务未细化分解并落实到责任处室或责任人的扣2分; 未制定本单位行风评议工作方案、提交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的分别扣1分; |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 |
3 | 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实效 | 10 | 对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无专题分析、无整治措施的视情扣2-5分;每年组织重点领域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未组织的扣3分; | 查阅有关分析、检查报告和文件资料等 | |
4 | 窗口环境整洁,服务严格规范 | 10 | 发现不按时上岗、脱岗,或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每起扣1分; 办事窗口秩序混乱、环境脏乱的视情扣2-3分; 工作人员态度粗暴或与办事人员发生争执的每起扣3分 | 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机关作风明察暗访结果计入此项) |
| 5 | 加强民主监督,畅通举报渠道 | 10 | 未聘请社会监督员队伍的扣2分; 向社会公布的信访举报渠道不通畅的,每类扣2分; 未建立信访举报登记台帐的扣2分 | 通过明察暗访、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解 |
6 | 加强队伍管理,遵纪守法廉洁 | 20 | 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出现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经查实的,视情扣5-20分。 因违反廉洁从政规定,公职人员受到党纪行政处分和过错追究的,视情扣5-20分。 | 通过向纪检监察部门了解公职人员违纪受到处理情况;发生不正之风案件的部门,建议在区政府绩效评估中不能被评为良好以上 | |
参与“民心桥”“直通车”节目情况 | 7 | 从领导参与、节目质量、问题落实和反馈、听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议 | 20 | 1、“民心桥”“直通车”各占10分 2、依据《“民心桥”节目评分细目表》事实评分。 | 通过义务参评员和节目办公室评定后的得分进行换算 |
社会满意度情况 | 8 | 服务对象(含企业、群众)、基层站所等对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 | 20 | 满意度低于80%(不含,以下同)扣5分,低于70%扣10分,低于60%扣15分 | 请专业调查机构通过问卷调查测算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