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关于平沙二中旧综合楼拆除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报来《关于平沙二中旧综合楼拆除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号:2018-440404-82-01-816928)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大力发展中小学基础教育的宏观政策,项目的建设可以改善平沙二中办学环境,消除安全隐患。项目的建设可新增学位500个,增加高栏港经济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资源,满足镇区学生就学需求,提升高栏港经济区教育的整体水平。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平沙镇平沙二中。主要工程包括:拆除平沙二中现有建筑面积4982.32平方米的旧综合楼,并在原址上新建一栋5层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为6657.74平方米,其中连廊300平方米。拆除重建后的教学综合楼,共30个教学课室,含实验室、音乐室、电脑室、美术室、图书室、阅览室等多功能课室。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估算控制在2906.42万元内,其中:建安费2430.83万元,二类费337.19万元,预备费138.4万元。项目资金由区财政和平沙镇财政按3:7比例分摊。
四、项目审批依据
1.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文件呈批打印单《关于平沙镇第二中学旧综合楼改造的请示》;
2.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文件呈批打印单《关于平沙镇第二中学旧综合楼拆除重建的请示》;
3.珠海市建筑设计院出具的《平沙镇第二中学旧综合楼加固与拆除重建的技术经济比较与分析报告》;
4.《关于平沙二中旧综合楼拆除重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珠港社公〔2018〕116号);
5.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平沙二中旧综合楼拆除重建工程)。
五、其他
接文后,请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核,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本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期满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2018年8月21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