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福田管理局关于变更景田派出所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公开展示的通告
景田派出所项目位于福田区景田北五街与景田西路交汇处,已于2016年9月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FT-2016-0033号),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申请将景田派出所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合建,涉及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规要求对变更内容进行公示:
一、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变更情况:
(一)变更前
1.用地方案号2016-012-0039;
2.用地面积2314.75平方米;
3.建筑容积率≤1.79;
4.建筑高度或层数:≤8层;
5.总规定建筑面积4833平方米,其中地上4151平方米,主要功能为业务用房、办公及功能用房;地下682平方米,为办案区;
6.车辆出入口:景田北五街;
7.机动车泊位数≥30辆;
8.备注:(1)根据2016-012-0039号用地方案图核发;
(2)该项目建设涉及原景田派出所办公用地(红线号84-166)收回事宜,请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3)架空层或地下室应符合发改立项及相关规范要求;
(4)根据深规土〔2015〕674号文要求,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期间,公共设施类项目停车位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20%;
(二)变更后
1.用地方案号2018-502-0122;
2.用地面积4453.35平方米;
3.建筑容积率≤4.1;
4.建筑高度或层数:高层;
5.总规定建筑面积17950平方米,其中派出所业务用房及配套用房134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4500平方米(含护理康复床位用房);
6.车辆出入口:景田北五街、景田西路;
7.机动车泊位数≥180辆;
8.备注:(1)本地块为景田派出所营房建设项目和区卫计局社康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对应用地方案图为2018-502-0122号;
(2)派出所各功能用房应根据《深圳市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SJG33-2017)等规范合理设置;
(3)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各功能用房应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等规范合理设置;
(4)本项目停车位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30%,并100%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5)项目应配套建设海绵城市相关设施,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60%;
其余主要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二、公示说明
本《通告》公示期7天(2018.12.30—2019.1.5)。公示期间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福田管理局一楼信息公开窗口(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址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网站
http://zsy.szpl.gov.cn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
3. 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田区景田路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福田区景田北五街与景田西路交汇处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3139422
***:景田派出所公示图片
市规划国土委福田管理局
201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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