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深圳湾滨河休闲带(西段)项目涉及蛇口地区法定图则局部调整的通告
因深圳湾滨海休闲带(西段)项目建设需要,拟对[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7-03地块规划功能进行调整,该事项经规划主管部门初审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蛇口地区]法定图则02-17-03地块用地面积为1599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白色用地,备注为:不能作为居住用地及工业用地,公共空间面积不小于45%,下一步开发建设必须经专项规划研究,公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02-17-03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地(G1),配套社会停车场(库),用地面积不变,备注为规划,地块内建设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详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调整前、后)。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3.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山区石云路44号蛇口大厦
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5.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网站
http://zse.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4月30日至2016年5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第二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6978459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201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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