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根据听证申请人的申请,本局依法决定就深福卫医罚告〔2021〕4号拟作出的决定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
深圳爱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案 由:深圳爱美医疗美容门诊部1、阻碍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执行职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不配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案;2、超出执业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3、使用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未注册或者备案在本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展执业活动;4、使用不符合岗位所需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5、使用执业助理医师单独执业;6、未在执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公示诊疗时间;7、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技术活动时未佩带有本人照片的标牌;8、牌匾、印章和医疗文书中的机构名称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载明的机构名称不相同;9、实施麻醉时未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书面同意;10、未按照规定签署医学文书、未按照规定书写病历案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1年5月7日9时 30 分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卫生监督所四楼智慧卫监(福田区红荔西路8043号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大楼)
四、注意事项
需要参加旁听此次听证会的人员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经审查后方可进入听证会会场。(联系电话:88304870)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