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贸班轮航线经营人(含两岸直航航线经营人)港口装卸量贡献度排名财政资助资金情况公示
根据《深圳港航产业发展财政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关于支持物流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专项资金措施》规定,经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初审、市财政委员会复核,拟对下列企业给予内贸班轮航线经营人(含两岸直航航线经营人)港口装卸量贡献度财政资助1060万元,其中:
一、中海集装箱运输深圳有限公司财政资助160万元,考核年度完成586370.5标箱(排名第一);
二、华南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财政资助160万元,考核年度完成230471标箱(排名第二);
三、上海中谷新良海运有限公司财政资助160万元,考核年度完成50970标箱(排名第三);
四、海口南青集装箱班轮有限公司财政资助100万元,考核年度完成28453标箱(排名第四);
五、洋浦中良海运有限公司财政资助100万元,考核年度完成21439标箱(排名第五);
六、洋浦中诚联合航运有限公司财政资助100万元,考核年度完成13837标箱(排名第六);
七、海口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财政资助100万元,考核年度完成10494标箱(排名第七);
八、烟海集装箱班轮有限公司财政资助60万元,考核年度完成5238标箱(排名第八);
九、中国外运阳光速航运输有限公司财政资助60万元,考核年度完成1083标箱(排名第九);
十、台塑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财政资助60万元,考核年度完成589标箱(排名第十)。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1年10月19日上午9 时至10月28日下午5时30分止。若对上述企业取得一次性财政资助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反映,电话反映时要自报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航管理处
受理电话:83168620,83168623
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中心1602室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