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珠海市颐顺珍珠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珠海市颐顺珍珠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申请,经审议,我局拟同意珠海市颐顺珍珠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配套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15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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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珠海市颐顺珍珠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新青二路9号(D号厂房)
建设单位:珠海市颐顺珍珠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州华清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市颐顺珍珠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选址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新青二路9号(D号厂房),项目租赁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各种珍珠棉包装材料(不设喷漆、印刷等工艺),年生产各类珍珠棉产品500吨,主要生产设备有:发泡机2台、复合机1台、搅拌机1台、切割机5台、冲压机1台、自动低温粘合机2台。项目实际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2017年12月,由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珠海市颐顺珍珠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4月23日以斗环建表〔2018〕25号文予以批复。该建设单位委托广州华清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并于2018年7月9日至10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声环境
该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发泡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处理、设置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影响。
(二)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废边角料等,收集后交由回收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一)工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车间的生产工况达到75%以上,符合相关要求。
(二)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