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学校: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组织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语言习惯、文化传统、思想观念、情感认同的集中体现,凝聚着中华民族普遍认同和广泛接受的道德规范、思想品格和价值取向,具有极为丰富的思想内涵。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基础。中小学生正处于学文化、长知识,形成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关键时期,在中小学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对于引导青少年学生更加全面准确地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 二、活动原则 (一)知行统一的原则。坚持思想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鼓励和引导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身体力行,在体验中感悟,在实践中提升,努力收到“促其思、晓其理、激其情、导其行”的教育效果。 (二)继承创新的原则。既要积极吸收和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又要结合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在内容、方法、手段和机制等方面探索创新,使之不断丰富和发展。 (三)协调配合的原则。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网络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育人环境。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加强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是优秀民族精神、崇高民族气节、高尚民族情操、良好民族礼仪的总和,集中体现着中华民族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的基本价值观。要将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课堂教学是开展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的主渠道。要把开展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突出抓好爱心教育,不断丰富爱他人、爱环境、爱家乡、爱祖国的时代内涵;抓好诚心教育,大力倡导树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抓好孝心教育,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勤俭持家、文明健康、科学民主的生活方式;抓好仁心教育,不断加强修养、磨练意志、砥砺品格、陶冶情操,推动中华传统美德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德育课程要结合思想道德教育的任务,增加有关教育教学要求,充分体现中华传统美德的丰富内涵。其他学科课程要结合教学内容,深入挖掘教材中的传统美德素材,有机渗透传统美德教育,使学科教学实现传授知识和品德教育的和谐统一。 (二)全面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各中小学要将中华经典诵读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在地方课程中开设《经典诵读》专题学习内容。其中小学低段主要以浅近的古诗、童谣和《弟子规》为诵读内容,小学高段主要以古代诗文经典篇目和《三字经》为诵读内容,初中段主要以古代诗词、浅易文言文和《论语》、《孟子》为诵读内容,高中段主要以篇幅较长的传统文化经典作品为诵读内容。要通过早读、课外活动、兴趣小组等多种途径,组织开展反映中华传统美德和优秀文化的古诗文、格言和名篇佳作的诵读活动;举行诵读擂台赛,评选诵读优秀学生;引导鼓励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共同引导孩子开展诵读活动。加深学生对祖国优秀文化的了解和热爱。 (三)运用传统节日时间节点开展“传统文化”主题教育活动。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中华传统节日为切入点,充分挖掘节日文化内涵,在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日民俗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 (四)开展“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学习讨论活动,开展征集家训好格言、讲述家风好故事、拍摄家庭好风气活动,通过征文、演讲、书法、摄影、绘画、微电影、博客、微信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描述出自家的“好家风好家训”和有关家庭传统美德的感人故事,展示文明家庭的治家理念,现代家庭的良好家训家风。 (五)提升校园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是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涵盖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三个层面内容。物质文化要着重构建育人的“墙壁文化”。结合学校实际,在学校墙壁、走廊、教室、橱窗、寝室、宣传栏和文化长廊等宣传阵地精心合理布置有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图画、警句、诗词歌赋等,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利用学校博物馆、校史馆、图书馆、档案馆等,结合校史和人物史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发挥其独特的文化育人作用。精神文化要着重营造良好的校风和育人氛围。要充分利用每年9月新学年开学、庆祝教师节、9·20“公民道德宣传月”等时机,结合校风校纪、中小学行为规范、尊师重教等教育内容,定期集中开展中华传统美德教育,着力培育积极向上的教风、学风和校风,形成蓬勃向上、奋发有为的校园文化。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各学校必须给予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保普及活动顺利推进、有序开展。市教育局将强化指导检查,推动整个教育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普及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学校要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交流,要广泛收纳社会各界参与到教育活动中来,逐步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为一体的传统文化教育机制,推动传统文化教育深入扎实开展。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加强与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新进展、新成果和新亮点,积极营造有利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的社会环境。要注重总结提炼,及时发现、宣传、推广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向纵深发展。 联系人:韦海金 电话:2124800 邮箱:1049306221@qq.com
珠海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