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办公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现对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办公修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办公修缮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020-8211107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新世纪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0****8028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办公修缮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砖砌体拆除、墙地面拆除、天棚拆除、墙地面装修、天棚装修、柜台装修、电气安装、智能化工程、移位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招标控制价及工期;评标办法:
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为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办公修缮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砖砌体拆除、墙地面拆除、天棚拆除、墙地面装修、天棚装修、柜台装修、电气安装、智能化工程、移位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580,506.94元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 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20 年 6月22日至2020 年6月30日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6月22日至2020 年6月30日(上午09:30-12:00;下午 14:00-16:00)
3.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到现场报名获取,收取招标文件费300元,招标代理开具收据。
4.获取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邦商务中心B栋2楼
5.投标人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按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1—8项要求提交投标报名合格条件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 年 7月3日9 时 00 分- 9 时 30 分。
2.开标时间:2020 年 7月3日9 时 30 分。
3.开标地址: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5楼;开标时,投标人代表须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授权代表证明书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注: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是本单位职工并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建造师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企业的聘任文件(聘书),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等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7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用良好建筑业企业直接核准专业承包资质和扩大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穗住建〔2019〕437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月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无效。
十、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十一、本工程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按第九条要求提交投标报名合格条件资料复印件壹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社保证明文件、及相关资质证书、人员资质证书原件现场报名。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111075
地 址: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5楼
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
2020年6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