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司法行政简报(第十二期)
十月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主要工作
数据分析与情况综合
一、数据分析
1.人民调解:本月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699宗,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690宗,调解成功率为98.7%。矛盾纠纷受理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1.8%,比9月份下降5.9%,调解成功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8%,比9月份下降0.2%。一是从受理单位来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镇街司法所调解中心)受理***件,占受理总数的9.2%,与去年同期对比下降16.9%,比9月份下降11.1%;驻派出所、法庭、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受理514件,占受理总数的73.5%与去年同期对比上升19.8%,比9月份下降8.2%;村居调委会受理111件,占受理总数的17.3%,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7%,比9月份下降9%。二是从区域来看,香洲区受理纠纷304件,占受理总数的43.5%。斗门区107件,占受理总数的15.3%。金湾区111件,占受理总数的15.9%。高栏港区119件,占受理总数的17%。高新区47件,占受理总数的6.7%。万山区1件,占受理总数的0.1%。横琴区10件,占受理总数的1.4%。三是从案件类型来看,人身财产损害纠纷共282件,占受理总数的40.3%,比9月份上升11%;家庭纠纷与邻里纠纷共86 36件,占受理总数的5.2%,比9月份下降58.1%;合同纠纷52件,占受理总数的7.4%,比9月份下降0%;其它纠纷共106件,占受理总数的15.2%,比9月份下降23.2%;其中涉及赔偿437 386件,占受理总数的55.2%,比9月份下降11.7%,赔偿金额合计为5625602元。
2.法制宣传:本月开展专场普法活动84场次,受教育18230人次,其中香洲区开展60场次,斗门区开展12场次,金湾区开展1场次,高栏港区开展1场次,高新区开展1场次,市直成员单位开展9场次。上法制课51场次,受教育6584人次,其中香洲区43场次,斗门区1场次,金湾区1场次,高新区1场次,市直成员单位5场次。编辑法制宣传栏55期,出动宣传车10次。
3.法律援助:本月共办理各类案件99件,同比下降23.8%,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受援人数99人,其中农民工59人,外来人员12人,本市28人;接待来访来电875人次。一是从区域来看,市法援处办理29件,同比增7%;香洲区法援处办理59件,同比增长436.8%;斗门区法援处办理4件,同比下降20%;金湾区法援处办理4件,同比下降86.6%;高栏港办理2件,同比下降33.3%;高新区办理1件,同比下降 98.1%。二是从案件类型来看,刑事案件19件,同比增长46%;民事案件80件,同比下降31.6%。
4.公证:本月共办结各类公证案件2962件,同比下降2.8%,避免经济损失16025.7万元,参与市重大工程建设4次。一是从区域来看,市公证处办结2278件,同比增长3%;香洲区公证处办结210件,同比下降25.3%;斗门区公证处办结252件,同比下降34.5%;金湾区公证处办结222件,同比增长30.6%。二是从案件类型来看,国内经济公证687件,国内民事公证1353件,涉外公证630件,涉港澳台公证292件。
5.基层矛盾纠纷排查 :本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1次,防止群体性上访11宗,涉及人数277人。
二、情况综合
1、近日,在今年“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活动中,市普法办荣获全国“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徐正泉、李秋玲、花晨同志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张继平同志荣获全省“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市法援处等单位荣获市“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市劳教所周光桥等同志荣获市“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2、日前,市局公律科李建国、市法律援助处王化超、市劳教所管会珩、市局办公室刘立波等4名同志在参加全市信访系统“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中,被市信访局分别评为优秀接谈员、优秀督查员、优秀办信员和优秀信访工作者。
3、10月19日下午,金湾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陆国防一行5人到斗门区司法局考察学习社区矫正工作。
4、10月27日上午,市司法局组织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宣传暨档案工作会议,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斌同志出席会议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