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海王集团福馨雅苑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法定图则规划调整事项的公告
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来文申请调整“福馨雅苑”项目用地(A403-0006宗地,经扣除与规划道路冲突部分后,核发2013-10Q-0001号用地方案图)的法定图则规划,申请由现行规划的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三类居住用地。现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就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海王集团“福馨雅苑”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塘下涌立交桥东150米处,用地面积为18484.01平方米,[松岗西北地区]法定图则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现将法定图则规划功能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三类居住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天(2016年9月3日-2016年10月2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通过现场公示及网站发布方式同时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松岗街道塘下涌立交桥东150米处;
(二)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广深公路428号);
(三)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厅(红荔西路8009号)
(四)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大厅(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二、网站发布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规划调整方案图
(联系人:王工,电话:27820053,传真:2780059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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