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市局直属各有关事业单位(学校):
为落实《深圳市中小学校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指导意见》,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指导意见(暂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
2015年2月2日
(联系人:李庚靖,电话:82107656)
深圳市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指导意见(暂行)
家长委员会是家长自愿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组织,是连接学校和家庭、社会的重要桥梁。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中小学校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完善中小学校治理结构,现就我市中小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依法治校、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为目标,以开放办学、民主监督、社会参与为原则,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有效保障家长行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体系的完善。
(二)主要目标:家长委员会建设实现“一年全覆盖,两年规范化,三年显特色”。全市中小学校于2015年7月前全部建立家长委员会;2015年完善家长委员会章程和制度建设,做到“六有”:有章程、有制度、有人员、有场地(可与学校服务窗口共用场地)、有经费、有活动;2016年在家长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合力促进学校发展等方面取得突破,彰显学校治理特色。
二、组织形式与管理方式
(一)家长委员会的设立。学校按照民主程序,遵循自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举出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学校可依据办学规模等实际情况,与家长协商设立家长委员会各部门、年级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委员若干名。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任期一般为2年,可连选连任,如出现缺额应及时按程序补选。
(二)家长委员会的成员。家长委员会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兼顾不同行业、群体和户籍;具备正确的教育观念和较强的责任心,富有志愿服务精神,热心学校教育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赢得广大家长的信赖;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有时间、有精力参与家长委员会工作。可邀请有声望的社会人士、学校所在社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热心教育事业的志愿者、校外辅导员、模范人物以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等作为“特邀委员”。
(三)家长委员会的管理。建立家长委员会章程,明确权责边界和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建立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促进学校与家庭社会沟通合作的工作机制。制定家长委员会经费管理办法,落实专人管理经费,并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家长委员会值班制。加强家长委员会成员管理,对未履行职责或违反家长委员会相关规定者,可依据程序进行撤换。
三、主要任务与作用
(一)定期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用好知情权和监督权。定期听取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学生管理、教师教学等工作情况。对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如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学生安全管理、学生营养保健等,进行监督并提出有利于办好学校的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二)积极配合学校落实各项工作,成为学校管理的好帮手。配合学校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妥善处理教师、学生、家长之间的问题与争议,扩大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与合作;发动家长参加学校义工,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资源优势和自我教育的优势,为学校开展特色课程建设、学生社团活动、校外实践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和志愿服务支持。协助学校召开家长会和举办家长培训,引导家长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形成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
(三)主动沟通学校与家长,发挥连接学校与家庭桥梁作用。主动向家长通报学校长远发展规划、近期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等,并向家长和社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定期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主动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家长委员会工作的组织指导。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家长委员会建设列入年度教育重点工作之一,指定科(室)和人员负责指导家长委员会建设,定期调研、听取诉求、督办落实,并将负责科室和人员名单公示到各学校家长委员会。鼓励和创造条件促进各学校家长委员会开展校际交流联谊活动。对指导家长委员会建设成效显著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定期开展家长委员会骨干培训,并将家长委员会建设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内容。
(二)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各中小学校应设立家长委员会办公室,并提供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应从日常办公经费中列支家长委员会建设和运行的必要经费。应在学校网站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并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加强家校互动交流。应建立学校与家长委员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保障沟通渠道畅通,确保家长委员会依法、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