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关于葵涌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127地块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公告
[葵涌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1-27地块位于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丰树山路南侧,已选址作为葵涌保障住房项目用地。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规划》),共有5953平方米用地位于规划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试行)》规定,位于有条件建设区的地块需要编制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目前我局已按规定组织编制了《深圳市龙岗片区[葵涌中心地区]法定图则01-27地块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方案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地块1块(TR01),面积5953平方米,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丰树山路南侧,在土地管制分区中为有条件建设区。经核查深圳市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葵涌中心地区]法定图则,项目用地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调入地块经过本次规划调整后,作为城乡建设用地使用。
二、调出地块共2块,面积共5953平方米,其中调出地块01(TC01)位于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海滨路东侧,面积分别为5150平方米;调出地块02(TC02)位于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海滨路西侧,面积为803平方米。经核查深圳市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调出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农用地。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出地块在土地利用规划图中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即允许建设区)。根据[南澳中心区]法定图则,调出地块用地规划性质均为公园绿地(G1)。经核查历年农用地转用方案以及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调出地块均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方案以及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调出地块均未经批准为建设用地,未见出让等相关用地手续。
三、本次有条件建设区使用调整方案,调入和调出地块用地面积相等,在大鹏新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调整后新区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没有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没有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原则。本方案调入、调出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
四、本方案于2016年5月9日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业务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天(2016年5月20日-2016年5月26日)。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或赴现场查询:
(一)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二)现场
1.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一楼大厅(盐田区海景路10号)。
2.葵涌办事处、南澳办事处、葵丰社区、水头沙社区、南隆社区。
特此公告。
***:1.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2.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3.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1、TC02)
4.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1、TC0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滨海管理局
2016年5月20日
联系人:陈工 电话:25357066 传真:25356213
***
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jpg
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jpg
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jpg
深圳市龙岗片区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