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专项资金支持互联网工业平台建设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市经信委了解到,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推动企业互联网工业平台建设,我市将为互联网工业平台项目建设提供专项资金补助。企业可登录市经信委网站(http://www.qdeic.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专项资金补助项目为我市法人单位在我市开发建设并已投入运营的互联网工业平台。互联网工业平台是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面向重点行业智能制造单元、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提供行业系统解决方案,面向生产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为企业提供网络化协同研发、生产、销售等在线服务功能的平台。平台具有开放性、共享性、协同性。
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包括,项目单位需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情况良好;项目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运营服务设施,管理规范,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开发建设费用和年度运营维护费用不低于500万元;有专业服务团队,从事平台运营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大学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比例不少于80%;项目运营情况良好,线上服务企业不少于100家,在国内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
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工业平台,我市将按照已投入开发建设费用的20%和年度运营维护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互联网工业平台开发建设费用主要包括服务器、相关设备和软件系统购置;运营维护费用主要包括平台建设场所租赁、服务器和网络租赁、系统维护、软硬件升级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