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务教育法呈现六大亮点
市教育部门组织城区中小学学习新《义务教育法》
一是首次明确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
二是以法律形式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三是法律规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是学校乱收费主管人员将受罚;
五是立法明确实施素质教育;
六是将保障校园安全写进法律。
近日,市教育局组织了城区中小学校副校长学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新法)研讨会。在研讨会上,各中小学负责人根据本校实际汇报了在开展实施贯彻新《义务教育法》的做法。
据悉原《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距今已有20周年;新《义务教育法》是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新义务教育法呈现六大亮点。
一是首次明确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
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小学生、初中生仍需缴纳一定的杂费;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杂费还需要一个过程。义务教育法附则中提出: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规定。
二是以法律形式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今年春季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是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
新法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新法还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
三是法律规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针对近年来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择校热”等新问题,义务教育法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
新法规定,***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四是学校乱收费主管人员将受罚
教育乱收费被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教育乱收费将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规定,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五是立法明确实施素质教育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方针和目标。法律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新法同时明确,***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六是将保障校园安全写进法律
学校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保障校园安全写进法律。
法律规定,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新学年开学之际,记者走访了我市教育部门及多间中小学校,市教育部门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贯彻执行新法的规定,落实新法规定的各项工作,并派检查组到各个学校进行检查、督导工作,发现违规的马上进行严肃处理。各个中小学校负责人纷纷表示,将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新法内容,并按照新法规定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执行新法,全力以赴办人民满意学校,为“教育强市”战略谱写新篇章。
(新闻来源:从化市新闻中心 编辑:李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