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1]14号),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14万元转下达给你部门。该资金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doc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1年2月1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08:07: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