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白日化有限公司新增12万吨年消杀类产品及扩产28万吨年液洗类产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立白日化有限公司新增1.2万吨/年消杀类产品及扩产2.8万吨/年液洗类产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0-3991405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20-84986639
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三楼环保局
邮 编:51145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立白日化有限公司新增1.2万吨/年消杀类产品及扩产2.8万吨/年液洗类产品建设项目 |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大道91号 | 立白日化有限公司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立白日化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大道91号,主要从事口腔护理品、洗发水、洗发液、气雾剂及化妆品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因公司发展需要,该公司拟在联合车间3内新建1条消杀类洗涤用品生产线,并对原有液洗类产品生产线进行扩建(新增主混合锅、预溶锅、过滤器等),配套新建1个单层仓库(高架仓)和扩建原有1层Q仓库(加建第2层)。项目总投资4313.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新增建筑面积13239.8平方米,新增1.2万吨/年消杀类产品、2.8万吨/年液洗类产品产能。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8人,均在项目内食宿,不设锅炉、备用发电机和中央空调。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项目施工期应做好污水、余泥、扬尘、废气、噪声及建筑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并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令2011年第62号)和《关于限制使用锤击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南建交〔2016〕1383号)的要求。 2、项目应采用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三及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产系统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质量检验科废水混合,再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入南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由内置烟道引至建筑物楼顶排放。 项目生产车间采取密闭措施,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定期清运污泥,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4、优化项目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废离子交换树脂、实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应设置临时堆放点进行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厨余垃圾和废油脂属于严控废物,交由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检验不合格报废产品及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有关单位回收利用;废弃包装材料交由厂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