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民政局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做法及对策
一、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基本情况
一是迅速安排部署。2月13日,局党组会对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进行专题研究;2月21日,3月13日,在全局干部职工会上对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调度。
二是认真落实“包保”干部精准识别再回头工作。按照《黔西南州脱贫攻坚指挥部贯彻落实“四号令”工作指令1号》等文件要求,对照“六个精准”,及时组织全体“包保”干部,按照各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在规定的完成时限内,统筹兼顾,分期分批到联系点海子镇安岭村和菁口村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先后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22名完成新一轮精准识别97户(安岭村和菁口村新一轮精准识别277户740人〈含安岭村2016年脱贫退出的91户342人,菁口村16户60人〉),开展精准识别再回头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资料。截止2017年4月,以上两个村有贫困户136户398人,2017年计划脱贫37户140人(安岭村13户51人,菁口村24户89人),计划通过实施产业扶贫项目脱贫37户140人,其中通过实施产业扶贫项目脱贫25户90人,易地搬迁户8户29人,生态补偿1户4人,基础设施3户17人。为扎实推进春季攻势,按照全镇111369产业发展规划,2017年已组织实施产业扶贫7个,其中:茶叶200亩、小黄牛600头、薏仁米4200亩、烤烟2019亩、芭蕉芋800亩、核桃1000亩、土鸡20000羽。
三是主要领导带队蹬点调研。2月17日起,党组主要领导多次带领相关“包保”干部到驻点帮扶贫困村海子镇菁口村和安岭村开展蹲点调研、入户走访、精准识别再回头工作,针对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指导驻点贫困村制定完善2017年度脱贫攻坚计划。四是重新调整后的“五人小组”组长迅速到位开展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安龙县党建扶贫“五人小组”的通知》(县党建办发〔2017〕2号)要求,督促指导重新调整后的驻海子镇菁口村“五人小组”组长于3月13日到岗到位开展工作。五是认真落实落实农村低保制度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衔接工作。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衔接工作的紧急通知》(州府办发电〔2017〕16号)要求,由于2016年搬迁的精准扶贫户搬迁到入住地时间短,户口没有迁到入住地等因素影响,在今年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中,对户籍还在原居住地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扶贫户(包括低保户)按原渠道,继续纳入原所在村低保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范围进行核查和评议。充分发挥党建扶贫“五人小组”在低保提标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工作的积极作用,凡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017年农村低保保障线3528元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应保尽保,不发生漏保。2017年3月底,通过前阶段精准识别,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6019户12150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5142户10922人,城市低保对象877户1228人),比上年底减少了1007户2086人(其中农村低保减少949户2005人、城市低保对象减少58户81人)。强化“三类群体”属性的精准识别,将长期保障户(“三无人员”五保户)、重点保障户(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力导致家庭长期困难户)、一般保障户(因病因学因灾等原因导致家庭暂时困难户)这“三类群体”与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系统中相应属性一一对应:长期保障户609户837人,实行全额补差;重点保障户1924户3827人,按照保障标准实行补差;一般保障户2609户6258人,按照保障标准实行补差,重点监测,动态管理;分类施保62***人,其中: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在校贫困学生、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单亲家庭在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增发20%低保资金,重病、重残和五保对象在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低保资金。全县有扶贫易地搬迁农村低保对象69户212人,将愿意迁移户口到安置点的36户121人农村低保户转为城市低保,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进一步提高了扶贫搬迁低保户的保障水平。
二、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基本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五个一批”中的社会保障兜民生工作。按照省定指导标准,2017年安龙县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从上年的3060元提高到3528元,提高了15.3%,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从上年的484元提高到532元,提高了9.92%。截止4月份,累计发放社会保障兜底民生资金1524.292873万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140.887473万元(农村低保资金951.727633万元,城市低保资金189.15984万元,4月份,及时补发新旧低保保障标准总额部分403.230783万元),发放特困供养资金92.9815万元,发放孤儿供养资金11.46万元,发放城乡临时救助资金14.95万元,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0139万元(其中,帮助14186人城乡低保对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金170.232万元,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105人次40.0685万元)。
二是精准实施产业扶贫。按照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要求和海子镇“111369”产业发展规划,2017年,已组织实施产业扶贫项目7个(茶叶200亩、烤烟2019亩、薏仁米4200亩、小黄牛600头、土鸡20000羽、核桃1000亩、芭蕉芋800亩)。2017年,海子镇安岭村和菁口村计划通过实施产业扶贫项目脱贫25户90人。
三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017年在海子镇菁口村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5户。
四是实施教育脱贫。在海子镇菁口村计划实施教育脱贫1户,已落实贫困生补助5000元。
三、脱贫攻坚“春季攻势”面临的问题
(一)“两个标准”制定出台时间有差距。一般情况下,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在当年度12月份或次年1月份由省级认定出台,扶贫标准制定出台时间相对较晚,“两个标准”出台时间不统一,导致基层人员在识别认定低保户和精准贫困户上限于“两难”处境,一定程度上增加工作量。
(二)“两项制度”设计沟通不够。农村低保和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在设计和出台上,特别是省级层面沟通协调衔接不够,步调不统一,不利于基层工作的整体推进。
四、对国家层面、省级层面的意见或建议
(一)易地搬迁搬迁户户籍认定与管理。建议省级公安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户籍尚未迁入入住地的,由公安部门统一办理居住证,在新入住地进行申请低保,将易地扶贫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等享受社会救助,享有与其他常住居民的民主权利。
(二)加强“两项制度”的协调对接。建议省级层面在设计、制定“两项制度”政策措施时,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同步推进,尽可能避免县乡两级在执行政策时出现“两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