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局直属单位职责的通告
根据国家《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巴中市地税局决定,对市局直属单位职责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责划分
(一)市局第一直属税务分局。负责市级纳税人的基础管理事项、法制事务事项。主要职责:数据采集、户籍管理、审查核实、税源调查、外部协作、催报催缴、欠税管理、委托代征、纳税担保、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
办公地点:江北大道中段67号5楼
联系电话:0827-5263667
(二)市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负责全市税收风险管理统筹、市级纳税人和市级重点企业纳税评估工作。主要职责:数据集中管理、风险管理规划、风险分析识别、风险任务管理、风险应对、税务行政处理和处罚、风险应对过程监控、效果评价、风险分析工具设计维护。
办公地点:江北大道中段67号7楼
联系电话:0827-5253360
(三)市局办税服务中心。负责市级和巴州区城区纳税人纳税服务事项、全省通办纳税服务业务的办理,负责网上办税、移动办税、自助办税业务办理。主要职责:《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规定依纳税人申请由税务机关受理的涉税事项,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办理、申报纳税、简易处罚、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权益维护等事项。
办公地点:江北大道中段67号1楼
联系电话:0827-5220344
(四)市局稽查局。原职责不变。
办公地点:江北大道中段67号6楼
联系电话:0827-5262347
二、调整时间
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咨询热线电话:12366。
四川省巴中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