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局我市四条措施推进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责任。高速公路沿线各县(区)均成立了征地拆迁领导小组,涉迁的乡(镇)和行政村均落实了协调人员,实行任务分解,定岗定责。建立了信息沟通、一线巡查、限时办结、协调例会和考核奖惩制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主要职责、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层层召开征迁动员大会,并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政策标准,确保拆迁政策到村进户,人人知晓。
二是摸清基数,落实任务。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对红线内的土地、房屋以及地面附着物、干线进行分类核对核查、整理统计和汇编,准确掌握征地拆迁的第一手资料。加大征地手续办理申报工作力度,督促完成土地勘测、林地勘测工作,确定征迁范围、征地数量。对拆迁补偿标准进行反复测算,明确拆迁任务及补偿办法和要求,确保征地拆迁补偿公正、公平、公开。
三是加强协调,促进履约。按照“和谐拆迁、人本安置”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督促地方协调小组及时与村集体签订拆迁林木补偿协议,与拆迁群众签订房屋及地面附着物拆迁补偿协议,积极筹措资金,兑现补偿,促进群众及时履约。对拆迁中出现的“钉子户”及恶意扰乱征拆秩序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大力打击。
四是完善措施,强化督查。实行“一名领导,带一个单位,包一个院户”的拆迁安置包扶责任制,采取分类对待、统一协调的办法,认真研究解决拆迁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充分保障拆迁群众的利益,确保拆迁群众能拆得掉、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奖惩机制和日报进度制度,促进征拆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办结,尽早为高速公路建设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