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安监局严把四关做好信访工作
平昌县紧紧围绕“抓好安全生产,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准确地反馈相关社情民意,认真化解各类矛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无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一)把好政策法律学习关。以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基础,坚持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加强对安全生产、信访法律法规的学习,每周五全局职工集中进行学习,经常组织开展内容实、形式活、效果好的执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信访工作能力。
(二)把好信访责任落实关。以落实信访责任为前提,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坚持领导包案制。强化领导包案责任,对信访受理、处理、转办、反馈实行全程***,防止信访问题转而不办,办而不决,有效减少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限时办结制。坚决执行行政信访处置时间规定,保证信访时效和工作质量,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把好为民服务质量关。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着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地点,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狠抓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挂包领导、整改期限。落实信访防控措施,定期研究分析、排查不稳定因素;加大下访工作力度。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真实情况,掌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四)把好信访调处关。以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为抓手,加强信访调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分管领导把关,信访股长牵头,各股、室、队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加强调处;对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做到一不推,二不拖,三不上交矛盾,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