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庆镇召开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会
为进一步抓好我镇人民群众的医保工作,根据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的通知》(渠府办[2017]198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于2018年1月16日在镇大会议室召开了全镇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镇医保办职工、村(社区)全体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参加的有庆镇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会。
在会上,镇分管医保工作的副镇长闫轩就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的目标、标准、时间、经办流程、工作要求进行了讲解,要求全镇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一是切实强化领导,明确任务。村(社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人群全覆盖”,确保全面完成2018年城乡居民参保目标任务。二是强化协作,相互配合。各村(社区)要与镇医保办共同协作,切实做到不错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金额)、不漏人、不漏户。三是抓好征收。向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做好宣传动员,由各村(社区)积极组织收取城乡医保,并将收取的资金及时缴入财政专户,镇医保办积极进行参加医保信息及数据的录入,镇民政办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四是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由镇党委、政府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格问责。
撰稿人:杨晓勇
审核人:镇党委副书记 苏华
渠县有庆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