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制办关于征求黄埔区行政事业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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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为了规范黄埔区各工作部门、区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有效利用政府法律顾问资源,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我区实际,区法制办草拟了《黄埔区行政事业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该《办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相关意见建议,可于2016年9月6日(星期二)前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反馈至区法制办。
广州市黄埔区行政事业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办法.doc
(联系人:韦 玮,联系电话:82052747)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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