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的公告(穗天行审公告〔2020〕3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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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0日发表
广州海抒贸易有限公司:
举报人蔡超芸投诉你司冒用其身份信息注册公司,经查明,广州海抒贸易有限公司盗用他人身份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行政许可,我局拟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因你司未在注册地址经营,无法送达,现向你司公告送达《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穗天行审撤告字〔2020〕167号)。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306室;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7690337;
***:穗天行审撤告字〔2020〕167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广州海抒贸易有限公司).pdf
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12月28日
公告原文:穗天行审公告〔2020〕335号--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告知书》的公告(广州海抒贸易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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