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西街龙武里(三期)兆龙里聚龙三个社区微改造项目工程材料检验检测单位比选公告
龙武里社区微改造项目(三期)、兆龙里社区微改造项目、聚龙社区微改造项目已由海发改函【2019】262、26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单位进行比选。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龙武里社区微改造项目(三期)、兆龙里社区微改造项目、聚龙社区微改造项目工程材料检验检测单位比选
三、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街道龙武里社区、聚龙社区、兆龙里社区。
四、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五、建设规模:龙武里社区微改造项目(三期):总投资约368.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8.96万元;兆龙里社区微改造项目:总投资约500.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5.62万元(项建估算金额);聚龙社区微改造项目:总投资约787.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54万元。
六、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内容包括外立面整饰、路面改造(含附属设施)、公共“三线”整治等,主要微改造内容有:外立面整饰、楼梯间改造、楼梯间改造、小区围墙维修翻新、雨棚维修、宣传栏、路面修复、绿化改造、更换排水立管、清疏沙井和化粪池、小区公共“三线”整治等。
七、检测单位费用(最高限价):龙武里社区微改造项目(三期): 3 万元;兆龙里社区微改造项目: 7.7124 万元;聚龙社区微改造项目: 12.93 万元。
八、现场考察:本项目不设现场考察,由申请人自行勘察现场。
九、申请人合格条件:
9.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9.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登记。
十、资格审查及中标单位的确定方式
10.1、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工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评审小组由业委派人员主组成,接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街道纪检部门备案。
10.2、申请人资格审查:详见***一《资格审查表》;
10.3、综合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才能进入综合评审,详见***二《综合评审表》;
10.4、确定中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排名第一的申请人为中标单位。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名次由抽签决定。
10.5、比选公告及比选结果公告将在广州市海珠区公众信息网发布3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则由业主单位发出发包通知书,中标单位凭发包通知书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十一、比选登记并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及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23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四楼409室。
电话:020-84487374
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3月28 日~2022年3月 3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二、参加比选响应文件的申请人代表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比选响应文件(详见***三《比选响应文件格式》)一式2份,1份正本 1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需自备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当场密封。
十三、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0-8448737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5日
***一:《资格审查表》
***二:《综合评审表》
***三:《比选响应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