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精准扶贫初见成效
7月8日,《梅州日报》的“穗梅帮扶,脱贫攻坚”专栏刊登了《让村民当股东共同谋发展》的文章,报道了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帮扶兴宁市宁中镇石岭村成立公司,并实施集约土地连片开发的产业扶贫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该报道在扶贫地区引起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于2016年5月派驻村干部到定点帮扶的贫困村,开展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工作。该局党委高度重视扶贫工作,要求驻村干部认真学习、克服困难、扎根基层、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力求形成科学长效帮扶机制。同时,多次组织人力物力到石岭村开展帮扶工作。通过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帮扶成效初步显现。
石岭村地处兴宁市附城山区,交通不便、平地耕地少、山地土质不宜种植果树,地处水源地、国防航线区域内,发展养殖业、光伏产业等受限制。驻村工作队因地制宜,以帮助贫困户脱贫、村经济收入增长作为扶贫工作切入点,制定了组织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发展集约土地机械化耕种水稻产业为主的帮扶措施,并通过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等方式,切实加强就业指导。2016年底,全村25户有劳动力贫困户家庭中有9户家庭人均年经济收入达到了脱贫指标。同时,随着无劳动力贫困户家庭纳入政策兜底脱贫,石岭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46户、112人,到2016年已有25户、55人脱贫,脱贫率达49%。
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在于“精准”二字,如何精准施策,让好的项目落实生根,发挥长效机制,是扶贫工作的意义所在。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探索产业扶贫取得了初步成效后,在驻村干部深入研究、调查的基础上,最终决定大胆尝试“成立一个公司,让村民把土地作股权,集约土地规模化发展产业”。通过制定、讲解土地集约政策,确定土地面积及股权比例,研究、论证、选取主导产业,订立制度确保劳动者及股东的利益等一系列工作后,2017年4月28日,“兴宁市石岭农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2017年6月1日,大型农机在下窝片约100亩丢荒水田中耕作,“全程机械化水稻复耕基地”顺利启动;2017年7月7日,村公司的第一张***顺利开出,新鲜的生态大米、玉米顺利运送到广州机关饭堂……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的帮扶工作循序推进,成效显著。
下一步,该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继续与兴宁市宁中镇石岭村村民共同努力,将每一项精准扶贫措施落实到位,并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推动当地经济科学发展,力争贫困户脱贫的同时,实现项目收入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