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召开南沙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阶段性工作小结会议
2018年11月21日下午,南沙区常务副区长、南沙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董可同志在区行政中心D栋725会议室主持召开南沙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阶段性工作小结会议,李芳琪副总经济师、区经普办、各镇(街)分管经普工作领导及经普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区经普办关于经济普查清查阶段工作情况汇报,对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
南沙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阶段性工作小结会议现场
会上,董可常务副区长强调,当前要做好“准四上”单位审批入库工作,各镇(街)要在11月25日前将审批资料报区统计局审核上报,并对经济普查登记阶段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区经普办要继续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将镇(街)在普查中遇到的难点难题向上级反映,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二是区经普办要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分层分类对镇(街)经普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三是镇(街)经普办要增强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管理,把责任落实到普查网格负责人身上,强化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责任心,做到普查登记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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