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民政局2022年武胜县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招标社会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武胜县民政局2022年武胜县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项目招标社会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二、采购方式:随机抽取。
三、预算金额:800000元。
四、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须已纳入四川省代理机构从业目录,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提供四川省政府采购监管网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四)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五)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六)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项目内容
(一)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1.按照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规定,属于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
2.按照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规定,属于采购单位自行采购,且根据县民政局自行采购制度可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项目。
具体以采购单位书面委托的项目内容为准。
(二)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政策法律法规。
2.具备专业服务团队,并为我局设置专人进行业务对接。
3.设备设施配备及经营场所交通便利情况:要求具有独立的评选场地、设备设施配备,包括电脑、投影仪等办公设备、供应商经营场所交通便利。
(三)服务要求:
1.负责编制采购或招标文件,组织招标、评标、定标。
2.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编制的质量,内容设置需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要求。
3.招标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规范操作。
4.及时对招投标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5.编制招标文件工作必须在我局提供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加急情况必须在我局提供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
6.接到我局招标文件确认和中标结果确认文件的当天,必须发布公告。
7.服务响应、售后:投标人须提供全天候电话支持服务。
8.投标人须必须具备在一家以上副省级网站完成登记并发布招标信息资格(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省分网站、其他省级以上网站)。
9.招标服务费统一由项目中标方在每次(项)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完成后支付。
10.应为我局配备不少于1名的固定专业人员(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进行业务对接(提供承诺函)。
11.要有较为详细的招标、评标及中标过程中的投诉或质疑处理机制。
(四)履约评价:
由局机关各采购单位对投标人进行服务评价,合同结束前,根据平时评价结果进行合同履约评价,履约评价为不合格者,则取消参加我局下一年度的招标代理服务。
(五)违约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与我局办理合同签订事宜,则我局可以废除招标代理机构中标资格。给我局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服务监督:
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政府釆购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招标采购流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和潜在供应商私下接触。
(七)项目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
(八)付款方式: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八、采购地点:武胜县沿口镇清平街23号(武胜县民政局)。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采购人:武胜县民政局;通讯地址:武胜县沿口镇清平街23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6229275。
武胜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