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公告
根据市财政局下达《肇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乡村振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肇财农〔2021〕57号),县财政局下达《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封财农通〔2021〕38号)文件精神,下达封开县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7500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工作五大提升方面。根据资金用途,驻镇帮镇扶村资金7500万元,安排225万元用于购买防返贫险及编制北部三镇(南丰、金装、长安)连片乡村振兴总体规划,资金拨到县农业农村局基本户,安排7275万元用于乡村振兴项目,除江口街道外,其余15个镇按每镇485万元下达(详见***),资金拨到各镇资金代管户。
本次下达的资金安排方案已于2021年11月12日通过县政府十七届第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意,并于2021年11月19通过县委十四届第4次常委会会议审定同意。现将封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予以公告。
***: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pdf
封开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