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珙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1年对我局行政职能进行了重新划分和界定,其职能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的那个方面的调控措施,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本年大力开展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珙县国土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主要包括:国土监察执法大队(参公)、珙县土地收购储备开发整理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中心、8个基层国土资源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收入预算127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8.7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支出预算127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11万元,占67.34%;项目支出417.63万元,占32.6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8.7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8.7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支出95.03万元、医疗与卫生支出31.7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094.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02万元(均四舍五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8.7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30.51万元。主要是本年财力预算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094.97万元,占85.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3万元,占7.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73万元,占2.48%;住房保障支出57.02万元,占4.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49.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32.98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中心运行费用以及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项目支出。 3.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2018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主要用于:珙县2017年度耕地质量等别调查及评价项目支出。
4.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149.00万元,主要用于:出让土地评估、供地测绘,放线、卫片执法检查、征地报批等项目支出。
5.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调查(项):2018年预算数为40.00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动态巡查等支出。
6.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18年预算数为68.65万元,主要用于: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地灾治理项目运行监测、国土资源信息员补助、汛期地灾排查作业、地灾专职监测队伍补助、防灾避险搬迁安置选址等项目支出。
7.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115.00万元,主要用于:珙县矿产资源监督员补助、矿权出让前期经费、煤矿系统井下实测作业、打击私挖滥采工作等项目经费。
8.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27.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5.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机保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5.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6.2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7.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1.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5.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5.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3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无预算。
根据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级、各类业务工作招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其他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32万元,其中:公务用购置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动态巡查、执法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珙县国土资源局无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珙县国土资源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13家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0.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78万元,增长9.8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珙县国土资源局暂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珙县国土资源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珙县国土资源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7.6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主要指不动产登记中心运行费用以及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项目支出。
5.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调查(项):主要指珙县2017年度耕地质量等别调查及评价项目支出。
6.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主要用于出让土地评估、供地测绘,放线、卫片执法检查、征地报批等项目支出。
7.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调查(项):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动态巡查等支出。
8.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主要用于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地灾治理项目运行监测、国土资源信息员补助、汛期地灾排查作业、地灾专职监测队伍补助、防灾避险搬迁安置选址等项目支出。
9.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主要用于珙县矿产资源监督员补助、矿权出让前期经费、煤矿系统井下实测作业、打击私挖滥采工作等项目经费。
10. 国土海洋气象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机保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